目前電子駕照正在全國迅速的推廣中,出門的話再也不用因忘帶駕駛證而擔憂了,只需下載交管12123APP申請就可以了,另外這個軟體的功能還是很多的,比如大家知道怎麼使用交管12123扣別人駕駛證的分嗎?下面就和小編一起來看看。
交管12123怎麼用別人的駕駛證扣分?
駕駛人在“交管12123”手機APP進行註冊,可備案繫結非本人名下小車。備案後,駕駛人可以通過自助機、手機APP、網站等自助渠道,處理自備案之日起發生的有記分且單筆罰款金額不超過200元的交通違法行為。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12123上最多隻能扣到11分,12分以上都需要去執法站處理。另外一個人只能繫結3輛車,一輛車只能繫結3個人,並且違章是在繫結之後發生的才行。
下面看一下具體的操作流程:
1、輸入車輛的基本情況(車輛號牌、發動機號後copy6位等資訊),並通過簡訊驗證被繫結車主使用者的手機號碼。
2、上傳現場拍攝百3張照片(一張本人拿著身份證、一張車主拿著身份證與待繫結機動車行駛證、一張本人和車主身份證及行駛證放一起),然後車主會收到簡訊驗證碼,驗證身份後提交,待交管部門後臺稽核通過後就度可以成功問繫結。
注意事項:
1.申請繫結答業務的駕駛人需先通過交警支隊車管所人工視窗進行實名註冊
2.可繫結非本人名下機動車不超過3輛(含3輛)
3.歷史累計繫結不得超過5輛車(包括已在“交管12123”手機APP上繫結的)
4.同一機動車只允許最多被3個使用者同時繫結
以下的交通違法行為可以通過網際網路平臺或“交管12123”APP進行網上處理:
一、可以處理本人名下或非本人名下已備案的機動車非現場違法行為;
二、可以處理處警告或200元以下,記分為6分(含)以下罰款的非現場違法行為;
三、非本人已備案的機動車有記分的非現場違法行為只允許在備案日之後才能處理。
處理使用者備案非本人機動車交通違法時,有什麼限制條件?
1、可以處理不記分電子監控記錄或者備案之後有記分電子監控記錄;
2、可以處理適用於簡易程式的電子監控違法記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條規定:執行職務的交通警察認為應當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給予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罰的,可以先予扣留機動車駕駛證,並在二十四小時內將案件移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處理。無正當理由逾期未接受處理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